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现厂址位于德州市天衢工业园实华南路6号,为国有独资企业,是鲁西北规模最大的氯碱化工企业。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原德州石油化工厂,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始建于1971年,由原化工部布局,是为解决德州地区没有基础化工原料、无法进行下游工业生产的矛盾而投资建设的。2007年11月,德州实华加盟中国化工集团,成为其旗下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2年初,公司从老城区整体搬迁到德城区北部天衢工业园。2021年5月,中国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重组成立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现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红云,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周厂生,注册资本陆亿伍仟万元,现有员工1686人,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现占地面积1638亩,注册资金6.5亿元,拥有总资产51亿元,2022年实现销售收入398477万元。公司下设19个处室、5个车间(电解车间、聚氯乙烯车间、双氧水车间、热电车间和机电仪车间)。 20万吨/年50%浓碱及20万吨/年固碱技改项目(一期12.5万吨/年50%浓碱及7.5万吨/年固碱技改项目)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烧碱蒸发装置、片碱装置、片碱仓库、蒸发循环水站、蒸发配电室、蒸发控制室、烧碱储罐及装车栈台。 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50%浓碱及20万吨/年固碱技改项目(一期12.5万吨/年50%浓碱及7.5万吨/年固碱技改项目)总占地面积4.7公顷。 该项目生产过程为连续运行,年操作时间为8000h。该项目由电解车间浓固碱工段进行操作管理,项目定员20人,管理人员实行白班8h工作制,倒班人员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度。 该项目总投资9452.62万元,其中安全投入182.4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93%。 本项目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7-371402-26-03-007162),《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中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项目建设烧碱蒸发及固碱装置生产车间、仓库、循环水站等主要建(构)筑物约34798.1m2;新增主要设备包括蒸发装置、固碱生产装置等共计194台(套);项目建设分两期:烧碱蒸发装置一期20万吨/年;二期20万吨/年。固碱装置:一期7.5万吨/年片碱;二期7.5万吨片碱、4万吨/年粒碱、1万吨/年棒碱装置,建成后可年产50%烧碱40万吨、片碱15万吨、粒碱4万吨、棒碱1万吨。 本项目是一期工程,烧碱蒸发装置20万吨/年(折纯),固碱装置7.5万吨/年片碱(折纯),与《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中一期建设规模与内容一致,未发生变更。 20万吨/年50%浓碱及20万吨/年固碱技改项目安全条件通过了原德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于2018年1月26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德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8]2号)。20万吨/年50%浓碱及20万吨/年固碱技改项目(一期12.5万吨/年50%浓碱及7.5万吨/年固碱技改项目)安全设施专篇通过了原德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于2018年7月23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德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8]31号)。 本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德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8]2号)中的一部分;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德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8]31号)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一致,未发生变更。 本项目所用土地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鲁(2020)德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596号)。本项目于2018年6月28日取得德州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1400201800025号),于2018年9月18日取得德州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1400201800086号)。 20万吨/年50%浓碱及20万吨/年固碱技改项目(一期12.5万吨/年50%浓碱及7.5万吨/年固碱技改项目)2018年11月开始施工,于2020年6月竣工。 本项目于2020年6月5日取得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德城建消验字[2020]第22号),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本项目已取得山东天科防雷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天科雷检字[2022]DZ-A149号),有效期至2023年04月17日。山东天科防雷工程有限公司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甲级资质。本项目已于2023年2月9日取得德州市气象局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鲁(德)雷(验)No:[2023]2号)。 2020年10月31日,20万吨/年50%浓碱及20万吨/年固碱技改项目(一期12.5万吨/年50%浓碱及7.5万吨/年固碱技改项目)试生产条件获得专家组现场检查确认,存在问题整改完成后同意该项目进行试生产。2020年11月6日全部问题整改完。 2022年1月,企业委托山东瑞昌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出具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告编号为KP20211101,结论为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